关于印发广东省火电厂降氮脱硝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自2015年7月24日起废止)(失效)


2021-04-15 10:13:53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2011〕3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火电厂降氮脱硝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有关电厂:

《广东省火电厂降氮脱硝工程实施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厅反映。

附件:广东省火电厂降氮脱硝工程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联系人及电话:唐天征020-87531919) 

主题词:环保降氮脱硝方案通知

抄送:省府办公厅,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1年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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