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废止《关于明确我省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和换发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性文件的通告(有效)


2021-04-15 10:13:53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废止《关于明确我省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和换发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粤环发〔2020〕7号

  经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厅决定废止《关于明确我省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和换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环函〔2011〕738号),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 11 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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