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使用、销售、维修、回收等活动备案管理规范》的通知(有效)


2021-04-15 10:13:53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使用、销售、维修、回收等活动备案管理规范》的通知 ???????

粤环发〔2018〕4号 ???????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

  根据国务院《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含氢氯氟烃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的通知》(环函〔2013〕179号)的有关规定,我厅编制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使用、销售、维修、回收等活动备案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4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 俊020-85512798

林奕明020-34326162

黄泽欣020-8526764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2018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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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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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使用、销售、维修、回收等活动备案管理规范的图文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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