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办理程序》的通知(自2015年9月2日起废止)(失效)


2021-04-15 10:13:53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粤环办〔2012〕120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办理程序》的通知

各处室、直属单位: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已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办理程序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年12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地级市以上环境保护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年1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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