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22年来首次修订,有哪些改动?

为防治土壤生态环境污染,改善土壤环境质量,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日前制定并发布《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这是时隔22年,对2004年版标准的首次修订。
《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频次确定、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标准》增加了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布设方法,规定以取水口为端点,向非水方向带状布点,每个水源地保护区布设不少于3个点位。
《标准》细化了土壤采样方法,补充了检测有机物的样品采样方法。规定检测挥发性有机物,用新鲜样品按分析方法要求进行前处理;检测半挥发性和难挥发性有机物,可采用冷冻干燥方法制备干样,并规定了冷冻干燥的具体操作要求。
此外,《标准》对2004年版本做出如下修订:增加点位现场核查要求;完善检测无机物的样品表层采样方法;细化样品制备过程,补充了样品制备环境要求和检测有机物的样品制备内容;完善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内容;删除了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内容;修订了土壤环境监测样品库的建设和管理及分析测试精密度和正确度允许范围等。
据悉,《标准》将自今年6月1日起实施,自《标准》实施之日起,2004年版标准同步废止。
标准原文:https://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jcffbz/202602/W020260228616659533678.pdf
来源 | 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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