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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废外销资源化合规答疑

  •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 浏览量:4
  • 发布时间: 2026-07-17


问

有回收利用价值的一般工业固废,是否可以对外销售给能用的企业,而不是必须交给环保处置公司;或者说是否需要有相关环保手续?例如某企业产生的硫酸钠结晶盐确定是一般固废,销售给某水处理剂生产企业做原料,是否有资格限制或者其他管理要求,还是直接可以销售?


答

 产废单位委托他人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产废单位委托他人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在发生委托行为之前,应参照下述要求核实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应明确其具有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经营范围,如固体废物治理、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等。(2)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中应明确利用处置设施、利用处置方式及可以利用处置的固体废物种类。(3)在核实受托方的主体资格之后,产废单位还应当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排污许可证等材料,针对拟委托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进一步核实是否在受托方利用处置能力范围之内。


来源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整理丨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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