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首页
党建引领
党建新闻理论学习党建活动
协会介绍
协会简介协会章程协会宗旨规章制度分支机构
新闻资讯
通知公告协会动态
会员服务
行业动态会员风采招标信息入会申请会员查询
技术服务
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鉴定)团体标准实验室间比对行业评选项目申报
展会与技术交流
展会服务监测博览会技术交流
培训中心
在线培训培训通知课程信息培训资讯培训报名成绩查询证书查询
行业知识
政策文件标准规范文档下载互动交流
信息公开
会员名录专家名录 会费标准 收费标准
行业自律
自律公约从业准则签约情况查询合规警示案件实录

关于储油库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检测方法的问题

  •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 浏览量:10
  • 发布时间: 2026-06-01


问

在线监测设备SO2\NO\粉尘有设置双量程切换时,正常情况下,排污企业平时排放浓度不会超过第一量程范围,验收第一量程完全可以; 是否需要进行第二量程的环保验收?储油库的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当中,污水的氨氮的检测方法是否可以采用《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195-2023)?


答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195-2023)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氨氮的测定。但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如果排污许可证副本的“自行监测要求”中,已经明确指定了氨氮的测定方法,则应优先使用证上列出的方法。以上解释仅供参考,具体可进一步咨询相关标准解释单位。 按照《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 》(HJ 1299—2023)6.2.13 规定,废气(废水)自行监测信息依据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地方相关规定进行判定。原则上优先采用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中的要求。《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 》及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均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并解释,如有疑问,建议通过“部长信箱(https://www.mee.gov.cn/hdjl/bzxx/lxxz/)”等方式进一步向生态环境部咨询。


来源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整理丨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声明丨本号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首页|
党建引领|
协会介绍|
新闻资讯|
会员服务|
技术服务|
展会与技术交流 |
培训中心
|
行业知识|
信息公开|
行业自律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小程序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公众号

Tel:020-34476361
Email:gdsaem@126.com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8号1407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版权所有 © 协会易 技术支持粤ICP备14008562号-2

意见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