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首页
党建引领
党建新闻理论学习党建活动
协会介绍
协会简介协会章程协会宗旨规章制度分支机构
新闻资讯
通知公告协会动态
会员服务
行业动态会员风采招标信息入会申请会员查询
技术服务
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评价(鉴定)团体标准实验室间比对行业评选项目申报
展会与技术交流
展会服务监测博览会技术交流
培训中心
在线培训培训通知课程信息培训资讯培训报名成绩查询证书查询
行业知识
政策文件标准规范文档下载互动交流
信息公开
会员名录专家名录 会费标准 收费标准
行业自律
自律公约从业准则签约情况查询合规警示案件实录

位于二级饮用水源地内,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湿地公园,是否可以豁免环评?

  •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 浏览量:13
  • 发布时间: 2025-06-09

问:位于二级饮用水源地内,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湿地公园,是否可以豁免环评?

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114项“公园(含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相关规定,特大型、大型主题公园;容积50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人工湖、人工湿地;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及以上500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年补水量占引水河流引水断面天然年径流量1/4及以上的人工湖、人工湿地,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公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及以上500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议结合项目规模、涉敏感区等情况,对照《名录》进一步判定环评类别。项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来源丨广东生态环境厅

整理丨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声明丨本会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本会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首页|
党建引领|
协会介绍|
新闻资讯|
会员服务|
技术服务|
展会与技术交流 |
培训中心
|
行业知识|
信息公开|
行业自律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小程序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公众号

Tel:020-34476361
Email:gdsaem@126.com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8号1407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版权所有 © 协会易 技术支持粤ICP备14008562号-2

意见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