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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优化排污许可证(副本)格式的通知》

  •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 浏览量:23
  • 发布时间: 2026-06-09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精神,加快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推动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优化排污许可证(副本)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无需企业重新填报的前提下,按照分要素、分排口管理的目标,对排污许可证内容和格式进行优化调整。


《通知》紧扣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改革思路,是实现排污许可全要素、全联动、全周期管理的关键抓手。


优化后的排污许可证破解了基层和企业“看不懂”问题,系统优化了管理逻辑,每个要素独立成章,一个排放口对应一张表,方便基层和企业掌握管理要求;攻克了执法监管“不好用”问题,删除与排放不直接相关的冗余内容,突出排放标准和许可排放量等排放关键指标,同时加强二维码标识技术的应用,让执法更方便;解决了环境要素“没管全”问题,将大气、水、工业固废、工业噪声、土壤等环境要素全部纳入排污许可证,充分衔接要素管理要求,夯实“一证式”管理基础。


排污许可证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分行业分批次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更新,届时,排污单位可在平台中自行下载新版排污许可证,无需换发纸质证件。


来源丨广东生态环境、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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