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一期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比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根据《2025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环办监测函〔2025〕90号)工作任务,为提升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促进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加强行业技术交流与自律,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拟参考《关于发布2025年国家环境监测网实验室能力考核计划的通知》(总站质管字〔2025〕15号)要求,于近期开展2025年第一期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比对。诚邀各机构自愿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对项目
参考本年度省内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能力考核项目,本次比对项目定为水中CODCr、氨氮、镉,各机构可自愿任选其中1项或多项报名参加。
二、参加对象
具备比对项目检测能力的协会会员单位,或省内其他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三、比对方式
本次能力比对样品将进行唯一性编码标识,协会秘书处根据报名情况,按计划时间统一随机发放样品,不提供校准用标准样品。
四、结果利用
(一)结果将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予以公布;发放能力比对结果满意证书;
(二)能力比对结果纳入协会有关工作总结报告,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五、注意事项
(一)各机构须独立完成检测,禁止外包或数据串通;
(二)各机构优先采用本机构CMA资质认定或CNAS实验室认可的标准方法,否则需在结果报告单中做说明;
(三)参加比对的机构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查实,作取消资格等处理,结果直接判定“不满意”。
六、参与方式及流程
(一)比对报名:各参加机构于7月25日(含)前扫描下方“能力比对报名”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能力比对报名表(附件1);

能力比对报名
(二)样品发放:协会将于8月15日(含)前发放比对样品,参与机构收到样品后,应立即检查样品包装、数量、标识及状态,24小时内扫描下方“能力比对样品确认”二维码进行样品签收确认。

能力比对样品确认
(三)结果上报:请各监测机构于8月22日(含)前扫描下方“能力比对数据上报”二维码录入结果信息,或发送结果单到协会电子邮箱:gdsaem@126.com。若参与多项比对,需分项目单独上传结果报告单(附件2),提交检测结果。

能力比对数据上报
七、能力比对费用
参考相关省市行业协会实验室比对收费,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次能力比对项目费用为:会员单位500元/项,非会员单位700元/项。
汇款信息:
账户名: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账 号:800123265411011
协会默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需开专票,请注明。
缴费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汇款时请备注“能力比对+单位名称”
八、结果统计与评价
本次能力比对结果统计与评价方法依据《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进行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GB/T 28043-2019)中的相关要求进行,邀请相应领域行业专家参与实施。采用稳健统计方法(中位值和标准化四分位距法)进行结果分析。首先运用统计学分析剔除离群值与异常值,然后根据正常数据进行正态分布判别,最后使用Z分数方法进行判定。
Z分数的判定准则:
满意结果(|Z| ≤ 2.0):结果在可接受范围内。
可疑结果(2.0 < |Z| < 3.0):结果存在潜在问题,建议机构查找原因。
不满意结果(|Z| ≥ 3.0):结果显著偏离,机构需认真查找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也可根据项目特点采用其他合适的评价方法,需在作业指导书中明确。
九、其他说明
本次能力比对初测结果为“可疑”或“不满意”的机构,可自结果发布后5日内自愿申请补测一次,补测费用300元/项。补测结果为本次能力比对最终评价结果。对补测后结果仍为“不满意”的会员单位,秘书处可组织专家协助查找原因以提高机构检测技术水平。
结果独立性,某项目为“可疑”或“不满意”不影响其他项目评价,补测仅针对不合格项目。
逾期未签收比对样品为自动放弃,无故未按期上报结果视为自动退出本次能力比对,结果将不列入统计,不予退费。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裔中、高哲仪
联系电话:18676295559、18588630740
电子邮箱:gdsaem@126.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8号国际采购中心1407(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十一、进度时间表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1 | 7月25日前 | 各会员单位及机构报名 |
2 | 7月31日前 | 各参加机构完成缴费 |
3 | 8月11日至15日 | 发放比对样品 |
4 | 样品签收后24小时内 | 确认样品状态签收 |
5 | 8月22日前 | 完成结果上报 |
6 | 结果发布后5日内 | “不满意”机构可自愿申请补测 |
附件:1、能力比对报名表.docx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2025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