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生态环境监测智能实验室 第2部分:水质分析测试系统评估与运行质量控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由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单位起草的《生态环境监测智能实验室 第2部分:水质分析测试系统评估与运行质量控制技术指南》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及《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修订版)》相关要求,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面向全体会员及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各单位如有意见,请填写《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附件3),于2026年11月26日前反馈至协会秘书处邮箱(gdsaem@126.com)。
联系人:高哲仪,020-34476317
附件:1.生态环境监测智能实验室 第2部分:水质分析测试系统评估与运行质量控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2.生态环境监测智能实验室 第2部分:水质分析测试系统评估与运行质量控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2026年10月26日
关于征求《生态环境监测智能实验室 第2部分:水质分析测试系统评估与运行质量控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