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与监测专业委员会更名的通知
粤环监协〔2026〕6号
各有关单位:
为顺应我省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及生态环境监管规范化新形势,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与监测专业委员会于2026年6月11日组织召开了常务委员会,讨论并投票通过了更名事项。根据《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理事会于2026年6月18日对更名事项进行通讯投票,投票结果经监事会审核确认,“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与监测专业委员会”正式更名为“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与监测分会”。
特此通知。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202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