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验室安全风险提示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近期实验室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加强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现就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整理以下相关要点,希望各会员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高风险防控意识,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各检测机构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验单位是实验室安全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健全责任体系,强化标准规范执行
各检测机构要按照《检测实验室安全》(GB/T 27476)、《企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DB31/T 1564)等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三、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各检测机构要结合业务特点,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定期安全检查,重点核查安全制度落实、责任体系运行、安全教育开展等情况。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的闭环管理机制。
四、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应急能力
各检测机构要持续开展“全员、全面、全程”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各类安全风险应急演练,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和应急处置能力。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实验人员等必须按要求参加培训。
此外,我会整理了生态环境监测活动安全风险要点提示(详见附件),供各会员单位参考借鉴,请各会员单位在此基础上,结合各自业务及实验室情况,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守牢安全底线
附件:生态环境监测活动安全风险要点提示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2025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