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已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施行,2024年11月国家认监委发布2024年第22号公告废止了《同线同标同质 服务平台运行指南》等19项认证认可行业标准,其中包括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同时,自2025年7月1日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将按照CNAS-CL01-G001:2024的要求受理实验室的认可申请并开展评审活动。为更好贯彻落实认证认可有关政策要求,提升各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机构(单一 CMA 资质,CNAS 和 CMA 双资质)体系文件制定、内审、管理评审等质量管理工作及合规运营管理,我会定于2025年4月9-10日在广州举办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体系运行换版修订编写、内审员、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第一部分: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体系运行换版/修订编写、认证认可准则解读及其环境监测中的应用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5—2019)及认证认可准则关键条款讲解;4、管理评审的实施评审计划、评审输入改进报告及管理评审报告编写;5、检验检测机构/认可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质量监督员等各岗位支持人员的有关职责和作用及相互关系。6、《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告知承诺实施办法》等法规有关内容解读,检验检测机构运行政策风险分析;培训地点:广州市(暂定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8号1407,若有变化另行通知)各检测机构的采样员、测试分析人员、报告编制人员、质量管理专员、设备管理员、内审员、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管理层人员。1、培训费:会员单位1200元/人,非会员单位1400元/人;培训费请在培训前缴纳。培训结束,参训人员统一参加考核,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内审员、质量监督员、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选择一项)。如需考核多个证书需额外缴纳考核费500元/证。1、请派员参加培训的单位于2025年4月7日前将“培训回执”(见附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我会。2、请学员按时报到并认真参加培训学习,报到时务必携带身份证和大一寸(33mm*48mm)免冠彩照一张(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单位和姓名)。3、缴费方式:培训费采用银行汇款或微信、支付宝转账方式缴纳。4、我会将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请准确提供单位的开票信息(务必填写附件中各项事项)。电话:020-34476317、34476361; 附件:培训回执(举办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体系运行换版修订编写、内审员、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docx
2025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