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生态环境监测行业专家的通告
为进一步确保我会有关工作科学有效地开展,推进技术评估、指导、培训、核查等工作的公平化、专业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专家的智库作用,依据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章程及《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专家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优化充实我会专家库,现公开征集环境监测行业专家库专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会员单位,生态环境监测行业领域相关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事业单位和专业行业社会团体。
二、专家入库条件
(一)熟悉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检验检测实验室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持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实验室认可评审员、注册环评工程师等相关职业资格者优先),从事生态环境监测及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三)在本专业或者本行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或者本行业的国内外发展现状;
(四)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无违法违规记录;
(五)善于沟通,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
(六)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估、指导工作等,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征集方式和时间要求
(一)申请与邀请
我会可邀请省内专业领域专家加入,也可由各有关单位根据专家入库条件向我会推荐专家人选。专家个人也可自愿提出申请。
原则上在职人员需由单位推荐,不采用个人申请方式。
(二)专家入库
我会汇总个人申请与单位推荐专家资料,进行审核,综合考虑研究领域分布、行业领域分布等原则,确定入库专家人选,更新专家库名单,并在我会网站及公众号公布。
(三)时间要求
1、新入库专家
请有关单位推荐相关专业的专家,在征得专家本人同意后,集中填报本单位的专家推荐表(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于6月30日前寄至我会,并将电子版发送到我会邮箱。
个人申请的可自行填写专家推荐表(附件2),于6月30日前寄至我会,并将电子版发送到我会邮箱。
2、已入库专家信息更新
已入库专家应及时核对更新信息,职务职称、单位名称等信息发生变动的,或已从之前登记单位离职/退休的在库专家,及时书面通知我会更新专家个人信息,可填写专家信息更新表(附件3),盖章或个人签名后扫描电子版发至我会邮箱。已入库专家名录详见附件4。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哲仪、马思羽
电话:020-34476317
邮箱:gdsaem@126.com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8号楼1407
附件:
附件1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专家库专家单位推荐表.docx
附件3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专家库专家个人信息更新表.docx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2024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