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征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线索

注:以下内容转自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官网
近期,我厅将开展深入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专项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弄虚作假行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落地实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关于监测设施设备合规使用、数据质量责任及禁止弄虚作假相关规定的行为;
(二)违反《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责任体系、落实监测数据质量责任等相关规定的行为;
(三)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和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相关规定的行为;
(四)排污单位、监测设备厂商与监测机构共同实施或配合实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
(五)伪造环评审批文件、环评报告表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等与生态环境监测相关的弄虚作假行为;
(六)其他依法应当追究责任的生态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举报邮箱:gdsthjt_jcjg@gd.gov.cn
四、有关说明
(一)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单位名称、具体行为描述等详细信息,有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请一并提供。
(二)我厅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9月30日
来源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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