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态环境监测智能实验室 第2部分:水质分析测试系统评估与运行质量控制技术指南》等两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
粤环监协〔2026〕7号
各有关单位:
依据《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生态环境监测智能实验室第2部分:水质分析测试系统评估与运行质量控制技术指南》《生态环境监测智能实验室 第3部分:污染源现场监测数据与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对接技术指南》两项团体标准已经审查,符合立项要求,现批准立项。
请标准起草单位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及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制定任务。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2026年7月9日
(联系人:高哲仪,020-34476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