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铅蓄电池回收信息化监测专业委员会更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拓宽服务和业务范畴,顺势紧抓新能源动力电池蓬勃发展的大好机遇,协会下设的废铅蓄电池回收信息化监测专业委员会召开了常务委员会议,讨论并投票通过了更名。根据《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章程》第三十一条规定,协会于2022年10月8日提交理事会对更名事项进行通讯投票表决,表决结果经监事会审核确认,同意“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废铅蓄电池回收信息化监测专业委员会”更名为“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与监测专业委员会”。
特此通知。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2022年12月8日
粤环监协〔2022〕5号-关于废铅蓄电池回收信息化监测专业委员会更名的通知.pdf